日前,孙先生发现他家的宠物法国斗牛犬呼吸、进食困难,便将它带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诊断为子宫蓄脓,并建议对其进行绝育手术。手术进行得还算顺利,可令孙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麻醉剂的药效过去后,法国斗牛犬却没有醒过来,死在了宠物医院的手术台上。
处理完爱宠的后事,孙先生来到宠物医院讨要说法,但负责人拒不承认医院诊疗手术存在过错,只同意退还手术诊疗费用,但拒绝其他形式的赔偿。在协商无效后,孙先生把宠物医院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虎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宠物医院存在《动物诊疗许可证》过期、不能提交案涉宠物犬诊疗病历、兽医处方笺等不规范行为,甚至连提交的《麻醉手术风险告知书》上,都写的是“部分猫咪”可能遇到的手术风险,可见该家医院在诊疗中有诸多不规范之处,存在相应的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83条也明确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虎丘法院支持财产损害赔偿2500元外,还支持了精神损失费1000元。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