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宠物咖啡馆”风靡各地,可爱的猫狗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在与小动物亲密接触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宠物咖啡馆内小狗咬伤人引发的纠纷案件。
阚某在滁州一家宠物咖啡馆内消费,被咖啡馆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事后,阚某报警处理。与咖啡馆经营者王某协商赔偿无果后,阚某自行前往医院处理伤口,并接种了狂犬疫苗与破伤风疫苗。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阚某将咖啡馆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987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咖啡馆是经营场所,店内的动物属于店铺经营的组成部分,狗属于动物,不同于店内家具等固定物体,咖啡馆应当就狗的管理格外注意。因咖啡馆未尽到对狗的管理职责,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阚某被狗咬伤后接种疫苗属于正常的治疗过程,法院对阚某要求咖啡馆支付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咖啡馆支付阚某医药费987元。
法官提醒称,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宠物咖啡馆对馆内宠物疏于管理,未设置预防宠物致人损害的完备防护设施,致使阚某被宠物狗咬伤,因此宠物咖啡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