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城里面养狗的人有很多,尤其是到了晚上,小区里面有很多狗主人带着自家狗狗出来遛弯。养狗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也要记得遛狗要栓绳,文明遛狗,不要给他人带来伤害。
门口保安说看到一个男的把他们家的狗从门口抱回他家里了。从电梯监控看到男子带着狗进入了电梯。从小区大门监控看,狗狗是被男子抱回家的,不是狗狗自愿跟着男子回家的。
发现线索之后,刘女士赶紧去男子家找,结果男子说狗跑了。刚好这期间小区停电了20多分钟,监控什么的都是空白。
来电之后,从监控中看到男子从负一楼的楼梯口提着刘女士家的狗,当时男子提着狗的尾巴,狗狗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死了那种状态。
男子把狗狗扔在电梯里面后,坐了电梯到一楼,然后把狗扔进了垃圾桶。
发现狗狗的踪迹后,刘女士赶紧去找男子询问。结果男子说我提的又不是你家的狗。要知道自己家狗长什么样,狗主人肯定是能够认出来的。
现在刘女士怀疑就是这名男子把他们家的狗狗弄死了。为了讨一个说法,刘女士求助了记者。
记者赶到之后,刘女士以及家人和抱走狗狗的曹先生发生了争吵。
曹先生说他在小区大门口看到一只没有栓绳的小白狗,以为是流浪狗,就抱起来准备抱回家。回家之后停电了,因为有事只能走楼梯下来,结果狗狗跑得比他还快,没有跟上。
到了负一楼之后就看到一条狗躺在地上,至于是被车撞了还是怎么样,曹先生说不知道,因为当时负一楼根本没人,所以就想着做好事把狗扔进垃圾桶,毕竟地上有血到处流着也不好。
听到曹先生的解释,刘女士不认可,说怎么可能有这样巧合的事情,有一只同样的狗死在那里。有可能狗狗在你家里就被你打死了。
现在关键点在于停电了20多分钟,少了监控视频。刘女士非常肯定死去的那只狗就是他们家的,而且小区里面从头到尾也没有谁家说丢了一只小白狗。
因为曹先生的拒不承认,刘女士他们之前也报了警。民警也调取了相关的监控视频。民警表示死去的狗和曹先生抱的狗就是同一条,没必要再狡辩了。
对于民警的说法,曹先生不认可,说你是公安你也别吓唬我,我也不怕。
民警也表示曹先生能不能弄死狗,这个鉴定不了,但确实是他把刘女士的狗弄走的。
既然民警都说了是同一条狗,为什么就不承认呢?
曹先生回答:他们说是同一条狗,我自认为不是,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公安局,公安局有测谎仪,让我测一测吧。要是有证据证明是我干的,法院随便判我都行。我还想找那条狗呢,我敢对天发誓。你敢发誓吗?
刘女士却说现在不是敢不敢发誓的问题,这样的套路太老套了,现在民警已经认定过了,只不过对方死不承认,下一步准备起诉对方。
同时对于遛狗不拴狗绳的行为,刘女士也知道错了,将来要是再养狗一定会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