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因宠物侵权引起的民事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大冶法院审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拉布拉多犬的饲养人徐某赔偿原告胡某及其母亲石某共计3900元。
2023年10月20日傍晚,13岁的胡某乘坐小区电梯下楼时,被徐某孩子(9岁)牵引的大型犬拉布拉多无故在电梯内咬伤右手拇指和左胸前部位。
胡某走出电梯及时将情况告诉正在楼下的母亲石某,石某见状上前询问徐某孩子,不料拉布拉多犬将其左手臂咬伤、导致腿部摔伤以及上衣裤子破裂。
事后,徐某支付母女二人狂犬疫苗费、诊疗费用等2900元,对于二人产生的其他损失和伤害,其表示拒绝赔偿。石某无奈之下将徐某诉至法院。